督察办公室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经营决策的贯彻执行,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纪律的严肃性,增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廉洁勤政的自觉性, 加强企业员工安全、质量、责任意识,确保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试行条例
二、督察办公室的组织体制1、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决定,设置督察办公室,代表总经理监查督办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各项工作
2、督察办公室是总经理直接领导的监督部门
不行使行政指挥权,以避开防碍部门负责人的正常工作
3、总督察负责全公司的督察系统,并以书面形式做好对真实情况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4、除总经理之外所有人的工作,都必须无条件自觉接受督察办公室的监督,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督察办公室的工作
5、任何人不得阻挠督察办公室的工作,一经发现故意设防、故意阻挠的将给予严肃、从重处理
6、督察办公室成员由下属各部、处的督察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督察随时召集相关人员安排督察工作任务
三、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范围 1、督察工作是总经理对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一种监督、控制、预警的手段
对公司的资产和各时期的目标、政策,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和综合分析
2、在对各部门督察过程中,要对总经理下达的指令和布置工作执行情况,公司各项已经颁布的规章制度及流程的实施运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追踪、反馈
包括服务质量、工作质量、经营管理质量等
查找管理中的漏洞、评价服务质量、监查督办工程进度,听取员工对公司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3、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或工程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功能运行状况,以及经营计划、方针政策、工作指标执行情况督察和预警
特别情况下,可协助部门负责人讨论、处理重要事项
4、做好安全生产的监查督办
5、对公司日常营运中出现出来的不合理,不法律规范之处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6、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及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