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献 综 述题目网约车行政法规制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指导教师要求:一、说明材料来源情况;二、对课题的研究历史、研究现状等进行准确的分析与归纳并作出简要评述;三、表达自己的观点与主张,阐述该课题的发展动向和趋势;四、字数要求不少于 3000 字,可另附纸。文献综述正文:见附页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附页:网约车行政法规制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文献综述论文题目:网约车行政法规制存在的问题与解决 班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共享经济时代来临,网约车作为共享时代的新生事物,自产生起就以其1价廉便捷的优势迅速占领市场,为人民提供更便利的出行服务的同时,也冲击着传统出租车行业,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矛盾。2016 年 7 月 27 日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承认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以及对网约车运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各地响应网约车发展的浪潮制定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规定了各地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等方面的准入条件。接下来的 2018 年 2 月中央部委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和数据传输的相关规定。从 2016 年至今,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对网约车行政法规制取得了初步进展,但实践中仍暴露出很多问题。本文通过收集大量的资料对网约车行政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兹将研究文献综述如下:一、网约车行政法规制存在的问题(一)网约车行业的合法化与规制争论针对面对网约车的迅速发展,我国监管部门的态度经历了否定——中立——合法化的变化过程。对于网约车是否合法的争论主要集中于私家车能否参与营运以及价格和数量规制等方面。而对于网约车合法化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将网约车等同于“黑车”,认为其属于非法营运,应该禁止取缔。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网约车合法化是适应新兴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检索到的文章来看,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网约车应该合法化,只是研究的角度与侧重点不同。刘义杰认为政府要从顶层设计上赋予网约车以合法性①。毛寿龙则从政策过程的角度研究,认为网约车合法化的决策过程体现了政府治理结构的变化,合法化后的网约车管理更多要体现以管为本的特点 ②。金自宁认为网约车的特殊性导致其以超出现行法律规范的范围,对网约车合法性的判断存在疑难 ③。魏雅华则从公私权力的角度进行研究,认为传统出租车行业的严格管制是公权力恶性膨胀的结果,而网约车的合法化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