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装置的运行第一章 脱硫系统概述第一节 安全规程第1条本运行规程必须与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本企业颁布实行的通用安全规程、安全指南、国家学会指南、工人自身安全规程和通用事故预防法规结合起来使用
第2条必须遵守有关防止空气污染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技术说明、以及防止噪音和保护水质的各项措施
第3条一旦出现本运行规程始料不及的运行故障和装置故障时,运行人员必须像专家一样熟练的实行行动,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损坏
第4条在装置运行期间要遵守装置专用运行说明,同时必须遵守运行说明中包含的各种规则
第5条本运行规程要求运行人员认真认真地观察烟气脱硫装置的各个程序,以便识别发生的各种异变并做出正确的推断,必要时排除异常情况
第6条新运行人员通过本运行规程的学习,力争尽快精通本脱硫装置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通过充分地和协调一致的应用本运行规程中的信息,应当达到以下几点:1 装置达到最大的可能利用率;2 不延迟验收烟气;3 最大限度地减少烟囱上游已处理烟气中的污染物;4 由于对装置进行预防性巡回检察,因而能确定在最佳时间进行维修工作;5 能确保对人员和装置的保护
第7条启动调试已排空的系统(系统排空等)期间需要特别熟练的动作,以避开由于干运行,气穴现象和水锤而可能造成的损坏
在装置或其部件按计划长期停止运行时,尤其是浆液输送管路,必须特别注意要完全排空并进行充分的冲洗
第8条在检修关闭的槽罐和烟道之前和期间,必须检查防漏烟气的密封件;并要保证能充分的排空
要严格遵守有关的槽灌和狭小室内工作的指南(有中毒危险
第9条遵守意外事故预防规则;熟练操作装置;在处理化学物质时遵守涉及有损健康的运行说明;一旦发生火灾时的行为准则和灭火器的使用
第10条 安排和维持好各项设施,满足现有的各项规定,并尽可能地消除和/或防止可能出现的危险;第11条 运行人员应遵守规定的各种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