矾山镇洪榜小学各项制度 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全面实施素养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是促进老师仔细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途径
鉴于这种指导思想,特制定如下制度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为了确保学生安全,避开在校内外发生意外,本学期实行放学路队制,每条线路的学生必须在值日老师的组织下,成立路队后方可离开校园
2.各值日老师上午必须在 7:30 前到校开门,及时安排学生进入校园和教室;放学后,组织好路队,使学生全部离开校园,最后锁门
否则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值日老师负责
特别情况不能提前到校或推迟离校者,必须自请他人代理
代理者擅离职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代理者负责
非体育课一律不准将学生放出教室或老师离开课堂
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由该老师承担(特别是学前儿童,老师一定要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大管理和保护力度)
体育课、活动课和综合实践课等,老师一定要组织并自始至终参加学生活动,以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若放任自流、撒手不管,发生意外事故,由本科任老师承担一切后果
各班主任一定要在间周末下午最后一节课召开主题班会,加强防火、防水、防电、防交通事故、防食品中毒等知识的教育
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患、防灾、防护的能力
假如没有召开班会或不足五次的,扣除本学期班主任奖
同时,本班学生若有意外发生,班主任要承担相关责任
少先队辅导员要利用周三下午最后一节的队日活动进行“少先队知识”、《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及安全知识的宣传学习,全期不少于五次
假如没有进行上述活动,扣除本期辅导员奖
为请假老师代班的老师要履行职责,负责本节课的学生安全,若有事故发生,一切后果由代班者负责
无特别情况,班主任、授课老师不得随意调课、推迟上课或提前下课,违者造成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工作时间禁止在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