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 全 保 障 措 施2024 年 12 月(修订)***************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所有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
矿井安全监控系是煤矿管理人员的眼睛和耳朵,是矿井防治各种灾害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我矿安全监控系统平稳、可靠持续运行,特制定本安全保障措施:一、组织机构成立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肖衍明任东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1、人员构成 组 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成 员:调度室主任、调度室副主任、机电科长、安全管理科长、通风科长、监测电工、监测监控工、井下电钳工
2、职责分工:矿长(组长):负责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及全面协调工作;生产副矿长(副组长):负责安全生产调度室及矿井监控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落实和处理
机电副矿长(副组长):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各大系统的建设和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调校和保养工作,确保矿井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安全副矿长(副组长):负责通风科、安全检查工、瓦斯检查工、监测监控工的日常工作;负责安排人员进行安全监控系统日常巡查、监测数据对比;通风科、安全科值班人员随时掌握井下状况,出现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技术负责人(副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等,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层面监管
施工项目负责人(副组长):全面负责施工单位有关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
施工技术负责人(副组长):负责施工单位各单位工程施工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