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1 一般规定1.1 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各类砌体工程建筑物,其工程项目包括坝、厂房、引水渠道、永久生活建筑、道路、桥涵、挡墙、管道支墩、护坡和排水沟等建筑物的石砌体(包括浆砌石、干砌石砌体)工程,以及混凝土小砌块砌体和砖砌体工程。1。2 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施工图纸、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砌体工程基础的场地清理、材料的加工制备、砌体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工程砌体工程的各种石材、胶结材料,以及砌体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3)承包人应负责砌体胶结材料及其配合比的试验和选择,以及砌筑工艺的选择。1.3 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砌体工程开工前,将砌体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施工布置图及其说明;2)砌体工程施工工艺和方法;3)主要施工设备的配置;4)质量控制和安全保证措施;5)施工进度计划等.(2)砌体材料试验报告承包人应在砌体工程施工前,将各项材料试验成果、提交监理人,其内容包括:1)砌体材料的强度等级试验;2)胶结材料的强度及其配合比选择试验。(3)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砌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提交以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1)砌体材料和砌筑胶结材料的取样试验报告;2)砌体工程基础的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3)砌体工程的砌筑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1.4 引用标准(1)《烧结普通砖》(GB 5101—2024);(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 50203—2024);(3)《烧结多孔砖》(GB 13544—2000);(4)《浆砌石坝设计法律规范》(SL 25—2024);(5)《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 251—2000);(6)《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 120—1984);(7)《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24);(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24);(9)《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2024);(10)《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JGJ/T 137—2001);(11)《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2 石砌体工程2.1 材料(1)石料:1)一般石料应遵守 GB 50203-2024 第 7。1.1 条和第 7。1.2 条的规定;2)砌石坝石料(包括毛石、块石、粗料石)应遵守 SL 25-2024 第 3.1。1 条的规定。(2)胶凝材料:1)砌体采纳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