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活动和研学旅行活动安排为了让学生接触社会和自然,在体验中学习和锻炼,培育学生刻苦学习、自理自立、互勉互助、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等优秀品质和精神,组织学生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走出校园,在与平常不同的生活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加深与自然和文化的亲近感,增加对集体生活方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体验。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将本学期开展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列入了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决定 4 月 15 日组织七年级学生(研学旅行)活动;4 月 21 日组织八年级学生(研学旅行)活动。有关安排如下:1、安全与组织工作.研学旅行活动的组织工作由学校负责,旅行交通、保险等工作由具有合格资质的旅行社负责(经招投标会议决定).2、研学旅行费用情况。学生个人费用由学生家长承担(学校招投标组集体与承担服务的旅行社共同商定费用标准)。3、实行学生自愿报名原则。报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请在报名表中的个人身份证(办理意外保险)信息栏进行核对,确认后签名。4、根据有关规定,社会实践活动是初中学生必修课,因此,学生完成本次研学旅行后,向学校提交“社会实践活动报告”(游记或实践活动感受),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的评价依据。希望各班仔细做好组织工作,把安全和文明放在第一位,严格组织纪律、加强友爱互助,强化环保教育,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活动结束,学校将开展风光摄影作品(摄影竞赛)和考察论文(征文竞赛)评比,并予以适当奖励。欢迎广阔同学积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