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社会渠道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一、概述:在 4G 进展窗口期,为进一步拓展社会渠道,加强已合作渠道的掌控与管理 ,服务公司4G 进展战略,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述社会渠道是指拥有单独固定店面,具备移动业务服务能力的商家,包括我公司旧体系中的专营店、代办点、手机卖场,不包括“引商入柜”商家
二、渠道分类与合作管理: (一)渠道分类:社会渠道分为移动商城、专卖店、合作店三类,各类渠道评定标准如下:1、合作店需满足以下标准:(1)位于城市、乡镇临街商铺或较大的行政村;(2)原则上营业面积不小于 10 平米;注:合作店涵盖旧体系中的代办点、非排他合作手机卖场
2、专卖店除需满足合作店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标准:(1)原则上营业面积不小于 30 平米;(2)主营移动业务或终端销售业务; (3)接入我公司 BOSS 系统; (4)与我公司合作 3 个月以上; (5)与我公司排他合作;(6)接收我公司业务、服务考核
注:专卖店涵盖旧体系中的专营店、有意愿同我公司排他合作的手机卖场
3、移动商城除需满足专卖店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标准:(1)位于通信零售业商圈或核心零售商圈;(2)原则上营业面积不小于 50 平米; (3)在区域市场内终端销量领先;(4)通过分公司专项评估
注:移动商城涵盖我公司旧体系中终端销量能力强的专营店以及需要拓展专营的优质手机卖场
注:注:位于乡镇、行政村规模较大的手机卖场原则上须同我公司排他合作,即按移动商城或专卖店合作
但考虑临近专营店利益,各县市分公司需因地制宜,统筹考虑是否拓展为移动商城或专卖店
(二)评定周期年度评定,季度调整
季度调整内容包括:1、对新增符合评定条件的渠道进行渠道类型评定;2、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要降级及退出的渠道进行降级及退出管理;3、对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承诺有效销量的移动商城进行降级管理
(三)合作管理:1、排他管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