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第二小学老师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2024 年 12 月教代会通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实行绩效工资“的指导性意见和《通海县教育局关于通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教发、字(2024)108 号文件精神和《秀山中心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为充分调动广阔老师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体现按劳分配与优质优酬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秀山小学新校区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在县教育局和秀山镇中心小学的领导下,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体现改革制度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民主性、激励性和导向性
学校成立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刘八一副组长:向莹、王秀琼组员:张开荣、王海燕、胡昌国、 龚艳琴、杨秀、陈云、文奕、刘容洁、杨正和、肖南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向莹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校的分配方案和督促其执行情况
负责制定学校的分配方案和考核细则,其考核分配方案,报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分配原则 (一)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老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老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老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进展
鼓舞老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老师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法律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五)分类考核,体现特点
根据教学、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六)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三、资金来源 中心学校下拨的绩效工资
四、分配办法1、绩效工资的 70%按月兑现到老师(简称:月绩效奖)
2、绩效工资的 30%为奖励性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