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研人员选聘条件及级别薪酬激励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科技研发工作,充分调动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培育科技人才,提升科研实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降本增效,强化市场竟增力,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确保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技术人员入聘条件1、石油化工相关专业讨论生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2、石油化工相关专业一本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 4 年以上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科技项目成果并经相关部门鉴定具有明显效益者;或已投入生产引入后可对公司产生一定效益者; 4、石油化工专业专科毕业,工作经验 8 年以上;高级工程师,研发能力强;5、具备学科带头人,取得市级以上科技一等奖励者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二等奖励者
二、科技人员岗位级别与对应的行政职级 1、公司特聘专家 在国内或行业有贡献的专家、学者;教授、博导;副教授级 4年以上的学科带头人
对应行政经理以上级别
2、高级主任工程师公司主任工程师岗位 3 年以上,副教授及高级工程师 2 年以上学科带头人
对应行政副经理以上级别
3、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岗位 3 年以上,讨论生毕业 5 年以上,本科毕业 8年以上,副教授及高级工程师入职,科技项目带头人
对应行政高级主管以上级别
4、副主任工程师工程师岗位 3 年以上,讨论生毕业工作 3 年以上,本科毕业 5年以上,工程师入职
对应行政主管以上级别
5、工程师讨论生毕业入职,本科毕业工作 3 年以上,专科毕业工作 5 年以上;中专毕业工作 8 年以上
对应行政高级主办以上级别
6、助理工程师本科毕业入职,专科毕业工作 1 年以上,中专毕业工作 4 年以上
对应行政主办以上级别
7、技术员专科毕业入职,中专毕业工作 2 年以上
对应行政助理主办以上级别
科技人员贡献与激励升级条件发明成果经各级政府、集团公司验证确可以为公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