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与奖励制度1. 目的为了依法法律规范公司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广阔职工和各部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技术权益、收益分配和法律责任等内容,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管理工作。3。 定义3。1 科技成果:指公司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公司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3。2 科技成果转化: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讨论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有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进展新产业等活动。3。3 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等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4. 职责4.1 行政部负责起草《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其他各部门负责参加起草工作。定期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下属各部门对该制度进行修订。4。2 研发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公司下属各部门负责成果转化的协助工作。4。3 研发课题负责人或成果完成人负责科技成果具体转化的组织工作.4. 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管理4。1 公司鼓舞成果完成人进行成果转化,对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法律规范管理,合理分配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4。2 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成果完成人负责组织做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生产运营以及善后交接等技术标准文件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每项工作和技术文件,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法律规范的有关要求。4.3 行政部负责公司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公司成果完成人或公司下属部门,代表公司在公司内外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公司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4.4 科技成果优先在公司内部转化,公司下属部门应实行积极措施,对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予必要的支持,推动成果转化工作。4.5 成果完成人不得将职务科技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公司报告并与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依法保证公司应享有的权益。4.6 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研发部、需求单位和成果完成人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纳下列方式进行转化,并研发部组织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