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开发项目考核管理制度编 号:GD/SY -004—2024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本/修改状态:A/0受控状态:分发号:2013 — 3-16 发布 实施 1、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科研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推动新产品研发项目和现有产品技术改进、工艺优化项目的进展,高质量、高效率、高经济性地完成公司科研工作任务,促进公司科技创新与技术进展,完善知识产权和科研论文考核机制,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以便化解风险,减少损失,提高效益,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的设备改进、技术革新等项目、专利申请及科技论文发表的考核奖惩。3、组织机构考核委员会是科研项目考核的领导机构。科研项目考核委员会组成:公司总经理任委员会主任,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技术委员会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组成。3。1 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研发项目研发过程中及验收鉴定后的项目考核及专利申请、科技论文发表的考核工作。3.2 考核委员会主任负责研发项目、专利申请、科技论文发表考核结果的审批。3.3 考核委员会副主任负责研发项目、专利申请、科技论文发表考核方案的制定和结果公布。3.4 考核委员会委员负责研发项目、专利申请、科技论文发表考核的组织、数据记录、整理、考核方案的建议等工作.4、科研项目奖励4.1 奖励范围凡是承担国家、省、市级项目讨论,获得经费支持;通过技术开发、设备改造、技术革新使公司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科研项目,并经过公司认定,即具备奖励资格.4。2 奖励办法及标准4.2.1 凡承担国家、省、市级项目讨论,取得资金支持,完成项目立项的,公司拿出不少于 3000 元奖励相关人员。奖励范围和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建议,技术委员会根据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每个人贡献,提出奖励方案,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确定奖励方案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4。2.2 技术开发、设备改造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完成项目的申报、立项和鉴定验收工作。完成项目讨论,使公司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项目并通过专家鉴定验收的,公司拿出不少于 2000 元奖励项目组成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奖励范围和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建议,技术委员会根据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每个人贡献,提出奖励方案,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确定奖励方案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4。2.3 技术革新项目经技术委员会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