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管理规定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 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的便利性、加强对笔记本电脑管理,杜绝不必要的浪费,法律规范集团经理级(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笔记本电脑的采购行为,特制订本规定。2 管理原则 2.1 员工配备办公用电脑(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须经过申请与审批的原则。 2.2 电脑配备应坚持"物尽其用”原则,不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档配置,同时对于工作性质特别的岗位,才予以审批同意配备笔记本电脑。 2。3 经理级(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笔记本电脑配置,采纳公司补助人民币 3500 元用于配置笔记本电脑,余款由个人支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所购电脑所有权归个人所有.但在三年内,该电脑仍主要用于公司工作使用的原则。 2.4 已配置了笔记本电脑的员工,三年使用期间内原则上不再配备或更新第二部电脑(含台式电脑)。 2。5”配置笔记本电脑"补助是给予经理级(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福利,员工享受此福利后,公司不再回收此电脑,而购置电脑后不满 3 年发生离职的员工,需要按比例扣回公司出资的金额。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个人员工笔记本电脑的管理。4 管理的内容 经理级(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笔记本电脑配置、采购、使用、处理。5 申购、审核与审批5.1 笔记本电脑的购置申请 5.1。1 申请人须为集团正式员工,任职级别属于经理(含经理)以上级别.经理(不含经理)以下级别的员工不适用”本规定",办公用电脑仍按集团固定资产采购规定办理申购. 5。1。2 员工购置笔记本电脑,需要通过网上”固化流程"办理,填写《笔记本电脑购置申请审批单》。 5.1。3 配置笔记本电脑须用于工作,公司将不再提供额外电脑(含台式电脑)。5。2 笔记本电脑的购置审核与审批 5.2。1 总公司:员工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须备案行政管理部门。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必须经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后,才能提交财务部报销; 5.2.2 子公司:员工提出申请,由子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必须经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后,才能提交财务管理部报销.6 使用与控制6.1 笔记本电脑管理规定 6。1。1 所配置笔记本电脑须用于公司工作,公司将不再提供额外电脑(含台式电脑)。 6。1.2 自购置电脑之日起,所购电脑三年内所有权归公司与申请人共同拥有,同时三年内不可再次以任何方式更换电脑(含台式电脑),或再次申请新购(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