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管理制度1、基建部负责组织由同行业的施工单位互检及专项检查, 对存在 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并填 写检验质量验收记录, 然后汇总后进行归 档管理
2 、 分项工程应由基建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 人等进行验收
3 、 单位工程完工后, 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 并向基建部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 、基建部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 验收,并签字认定
5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 基建部直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 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上级领导批复并进行专项工程备案
6 、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上级领导 进行协调处理
第二章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1 、凡施工过程中需要隐蔽的工程,如各类基础工程、回填处理、 混凝土浇筑前、砌砖工 程、防水层、砼预埋件、各地下管线等工程在 隐蔽前, 施工队技术人员, 质检人员核对设计图 与地质情况是否相符, 其结构尺寸, 标高经测量复核附合要求
检查合格后,填写检查证, 备 齐有关附件, 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和施工场地代表检查, 只有 工程与预定设计相符 后方可隐蔽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与实际不符,不予签证, 并将意见记入工程日志薄内, 待改进后,重新检查签证,直到符合规定要求为止
2、对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基建部及相关部门验收签认, 自行 覆盖者,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经济损失由施工队负责
3 、检查中发现施工工程与设计不符,应及时呈报基建部,由基建 部负责向相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并讨论可行性处理方案
第三章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l 、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签证后, 由基建部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说明 情况
2、基建部组织有关人员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确认发生的费用应由 甲方承担后, 指派该项目 的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