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期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考前资料1
信息披露- 什么信息要披露
强制性信息披露内容:1)发行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配股说明书;2)持续性信息披露: 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临时报告: 非交易性质:股东信息,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重大信息(减资准备/风险/重大诉讼和仲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回购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股权激励/破产等); 股东持有股份 5%以上被司法冻结拍卖,需及时披露
股票交易异常发生波动标准: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正负 20%;联系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 30 倍,并且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积换手率达到 20%的;本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公司的解散/资产冻结
交易性质:应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等
- 如何披露
主板/中小板:报纸披露(“三大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创业板:网站披露(“巨潮资讯网")- 信息披露的原则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关联交易 一般关联交易(及时披露):关联自然人:30 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 万元以上且净资产 0
重大关联交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审议,审计或评估(日常关联交易可除外):3000 万元以上且净资产 5%以上
- 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联密切的家庭成员;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认定的其他自然人; 5)潜在关联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