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变更管理办法编制部门信息技术处版本说明更新日期更新人员更新说明V1
08编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 xx 系统信息变更流程,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24)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系统变更范围第二条 由于当前系统功能、性能及安全等方面不能满足需求,可提出进行变更
以下情况属于变更范畴:a)IT 设备的维护、升级和更换b) 操作系统的升级或更换c) 应用系统的升级或更换d) 各类操作流程的变更e) 数据库变更第三条 运维管理部门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变更分类表》,明确 xx 系统变更事项的分类,变更类别分日常、一般和重大三种类别
只有重大类别须严格遵循变更申请、变更测试与风险评估、变更批准、变更上线执行等环节填写相关表单,对日常和一般两个级别的变更只保留变更记录即可
根据紧急程度分为正常变更和紧急变更
第三章 系统变更流程第四条 系统变更工作以任务形式由信息技术处和需求方协作完成
系统变更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任务提交和接受、任务实现、任务验收和程序下发上线
第五条 因问题处理引发的系统变更处理,具体流程参见《问题处理管理制度》
第六条 需求部门提出系统变更需求,并将变更需求整理成《系统变更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系统管理员
第七条 系统管理员负责接受需求并上报给信息技术处
信息技术处分析需求,并提出系统变更建议
第八条 系统管理员根据自行开发、合作开发和外包开发的不同要求组织实现系统变更需求,将需求提交至内部开发人员、合作开发商或外包开发商,产生供发布的程序
第九条 实现过程应根据软件开发过程规定进行
系统变更过程应遵循软件开发过程相同的正式、统一的编码标准,并经过测试和正式验收才能下发和上线
第十条 系统管理员组织业务部门的系统最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