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集团竞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一、竞聘目的1、为给优秀人才提供通畅的职业通道和能够充分发挥才能的平台;2、为提升公司员工素养,推动学习型企业的建立;3、建立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内部优先”的干部公开选拔机制;4、实现公司内部人才高效聚集、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
二、竞聘范围1、集团公司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竞聘人力资源部门公布的空缺岗位
2、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经竞聘进行岗位补员:(1)公司内部同级调动;(2)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集团总部副总经理、总裁等高层管理干部岗位;(3)总裁(总经理)认为有特别性的某一岗位,可以直接从内部接班人中直接提拔;(4)集团公司内部临时缺少的人才类型,经人力资源中心评估,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议定后,可从社会招聘引入
三、竞聘原则 1、坚持程序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2、坚持即注重学历、资格,更注重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及个人品德的原则
四、竞聘要求1、竞聘评审组:(1)成立竞聘评审组(以下称评审组),负责对参加竞聘人员的任职能力的推举和综合评审;(2)集团评审组基本成员:人力资源中心总监、人力资源招聘经理、用人部门总监、竞聘职位直接上级、审计监察中心总监、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招聘职位具体情况决定),评审组人数一般以单数为宜,当次竞聘根据竞聘岗位的实际评审要求确定评审组成员;(3)事业部竞聘评审组基本成员: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长、用人部门部长、该职位直接上级、监察督导部长,评审组人数一般以单数为宜
当次竞聘根据竞聘岗位的实际评审要求确定评审组成员
2、岗位竞聘通知发布:经人力资源中心/部与用人部门共同确定竞聘岗位、竞聘具体方案后,由人力资源中心/部提前以 OA 公告、张贴布告或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发布《岗位竞聘通知》,同时各级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应做好基层人员的通知宣传,鼓舞员工积极参加并耐心回答员工的咨询
3、竞聘资格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