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室外供水管道维修改造施工合同甲方:驻马店市广安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就综合楼室外供水预埋管道维修改造工程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驻马店市骏公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路东、路北,工程内容为综合楼东北侧供水预埋管破裂维修、封堵、更换
二、承包方式:甲方采纳采纳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承包方式把本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
三、施工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7 天
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工期每延期一天甲方对乙方罚款 300 元(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暴雨、暴雪等天气原因除外)四、施工图纸(工程量):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计,设计标准及条件要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五、工程造价及拨款方式:本工程由乙方全额垫资,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委托具备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进行审计,最终工程造价根据现行基价法律规范定额,并依据图纸内容、现场施工签证单及施工工艺据实决算,材料价格根据驻马店市定额站 2024 年第三季度 8 月份发布价格执行
待工程决算造价结果出来及手续办理完备后,甲方在 15 日内一次性拨付给乙方工程决算总价的95%,剩余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六、验收标准:合格
七、甲乙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甲方在开工前 3 日内为乙方提供水电路三通一平施工条件
并负责协调周边施工环境,协调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消防工作,甲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对工程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做好组织与协调
对乙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出现的安全及质量问题做出相应的处罚
2.乙方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根据施工法律规范及质量标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