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 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合同书甲方: 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第一章 合同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电力线路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括1、工程名称: 风电场 35KV 集电线路工程2、工程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镇境内3、路径概况:35KV 集电线路工程位于山东省 镇境内,东西长 6。8km,南北长 8。7 km,范围约 37.1 km2.属山地地形,海拔高度 50m~410m.总装机容量 49.5MW,由 33 台单机容量 15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成,采纳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风力发电机经箱变升压后 T 接入35kV 架空集电线路,35kv 主接线实行双回路,通过架空集电线路接入 5。3㎞外的东刘庄升压变电站.光缆与集电线路同路径敷设,在35kV 电缆路径处为地埋无金属光缆,在架空线路处采纳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4、工程性质:新建工程5、承包范围:甲方承包的施工范围包括图纸中标明的所有地面以上线路安装工程(不含材料)。包括杆塔组立、金具绝缘子的组合安装、电缆通信线路导线架设、地面以上接地装置制作安装、相序标志标牌制作安装、防鸟刺设施安装及检测试验、线路调试、工程质量自检等。2、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况及损失大小追究违约方责任。第十一章 其他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协议或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 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顾全大局,力求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时,可申请调解。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都仍应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已完工程。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1)、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重大质量事故;2)、因施工原因工期严重斤且没有令人满意的赶工措施抢回工期;3)、甲方不服从乙方工程管理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4、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