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件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细则考核所属月度: 年 月 考核所属小区: 考核所属物业公司: 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得分考核标准考核扣分1基础工作(10分)(1)人员分工到岗,职责明确,档案法律规范齐全.1不到位扣 1 分,每有一人次配备不到位扣当月考核分 5 分。 (2)每天工作日志记录详实,交接班手续齐全。2记录不详实和交接手续不全各扣 1 分。 (3)小区内的安全检查台账齐全。1台账不齐全扣 1 分。 (4)房屋、住户档案、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及其他设备等资产台账齐全.3台账不齐全扣 1 分. (5)按时参加区内召开的各类会议。1指定人员未准时参加的,每一起扣 0.5 分。 (6)各项规章制度法律规范齐全并上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完备;建立物业投诉、纠纷、调解等机制,并有效运转;宣传栏内容更换。2① 规章制度制度不全或应急处置方案不完备扣 1分.② 未建立投诉、纠纷、调解机制扣 1 分.③ 每季度未更换一次宣传栏内容扣 1 分. 2集中整治全小区环境集中整治扎实开展。10① 当季未开展全小区环境集中整治,物业经费按考核结果的 50%支付。 (10分)② 垃圾死角、违章建筑、违规装修、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违规种植清理不到位每一起扣 1 分.③ 活动开展没有同角度、同位置前中后对比图片,扣 3 分.3管理职责(80分)(1)严格加强对小区内所有安置房管理和巡查.对新入住的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入户手续齐全,未取得入住通知书或相关手续的,一律不得强行入住或装修。不得将安置房(包括车棚、车库)借给他人居住、堆放杂物或私用。10① 未进行登记而入住的,不得分。② 入住手续不齐全的或私自强行入住的,每一起扣5 分。③ 私自将安置房(包括车棚、车库)借给他人居住、堆放杂物或私用的,每一起扣 5 分并处以罚款 2000元。 (2)与住户签订装修责任书,住户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对装修住户进行全程跟踪监管。禁止发生因装修破坏房屋结构、占用公用面积、加盖阁楼或阳光房等有损小区房屋形象的行为。10① 未签装修责任书的,每一户扣 2 分。 ② 破坏房屋结构的,每一起扣 5 分.③ 占用公用面积的,每一起扣 2 分.④ 加盖阁楼或阳光房的,每一起扣 2 分.⑤ 造成其他有损房屋形象的,每一起扣 2 分。 (3)小区内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乱种,无乱涂乱画乱贴,无乱拉乱接乱挂,无烧搭土灶、私建厕所、乱挖水井(含独管井)等现象。12① 在地面上进行违章搭建,未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