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推行制度1. 总则1
制定目的 为激发员工潜能,提升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规章
适用范围 公司课级以上干部之工作目标的建立、推行与追踪、考核,均适用本规章
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目标管理推行规定2
目标设定阶段2
1.目标推行期间 (1)本公司推行目标管理制度,以每年度为一期
(2)每年底 11 月-12 月为下年度目标设定时间
2.目标设定依据 (1)总目标之设定应以公司年度营业目标与预算为依据
(2)单位目标之设定应以总目标、上级指示、职掌任务为依据
3.目标设定之基本原则 (1)上下级目标应相互连贯,下级目标应以完成上级目标而设定
(2)目标设定应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3)目标之衡量基准应数量化,确属无法数量化的,应有文字清楚表达任务、标准
(4)目标设定应有时间性,即有起始及完成日期,并设定各阶段达成之标准
(5)目标设定要具有挑战性
(6)目标设定要具备可完成性
(7)应注明目标达成之配合条件
(8)目标设定应予书面化
4.目标设定步骤 (1)由总经理召集部门主管协商制定公司总目标
(2)由各部门主管召集本部门干部协商制定部门之目标,呈总经理核准
(3)各部门干部与所属部门人员协商制定本单位目标,呈部门主管标准
(4)填写《目标管理卡》
目标管理卡应包括下列内容: (A)目标项目及数值
(B)目标的重要性
(C)完成目标的工作计划
(D)工作条件或需其他部门配合事项
(5)完成目标的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A)执行目标之方法与步骤
(B)衡量目标达成之标准
(C)开始及完成时间
(D)负责人员与人力调配
(E)其他说明事项
如《目标管理卡》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