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推行制度1. 总则1。1. 制定目的 为激发员工潜能,提升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规章.1.2. 适用范围 公司课级以上干部之工作目标的建立、推行与追踪、考核,均适用本规章。1.3. 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 目标管理推行规定2.1。 目标设定阶段2。1。1.目标推行期间 (1)本公司推行目标管理制度,以每年度为一期。 (2)每年底 11 月—12 月为下年度目标设定时间。2.1.2.目标设定依据 (1)总目标之设定应以公司年度营业目标与预算为依据。 (2)单位目标之设定应以总目标、上级指示、职掌任务为依据。2.1.3.目标设定之基本原则 (1)上下级目标应相互连贯,下级目标应以完成上级目标而设定。 (2)目标设定应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3)目标之衡量基准应数量化,确属无法数量化的,应有文字清楚表达任务、标准。 (4)目标设定应有时间性,即有起始及完成日期,并设定各阶段达成之标准。 (5)目标设定要具有挑战性。 (6)目标设定要具备可完成性。 (7)应注明目标达成之配合条件. (8)目标设定应予书面化。2。1.4.目标设定步骤 (1)由总经理召集部门主管协商制定公司总目标。 (2)由各部门主管召集本部门干部协商制定部门之目标,呈总经理核准。 (3)各部门干部与所属部门人员协商制定本单位目标,呈部门主管标准。 (4)填写《目标管理卡》。目标管理卡应包括下列内容: (A)目标项目及数值。 (B)目标的重要性。 (C)完成目标的工作计划。 (D)工作条件或需其他部门配合事项. (5)完成目标的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A)执行目标之方法与步骤。 (B)衡量目标达成之标准. (C)开始及完成时间。 (D)负责人员与人力调配。 (E)其他说明事项. 如《目标管理卡》相关栏目不足填写上述内容,可另附纸说明. (6)《目标管理卡》一式三联,经权责主管审核后,执行人自存一份,一份交直属主管,另一份交总经理室存档。2.2。 目标执行阶段2.2.1.实施工作计划 (1)各级目标执行人员根据既定目标与工作计划进度执行。 (2)目标执行人之直属主管应予以充分授权,并提供必要之支援。 (3)目标执行人应以全力达成目标为努力方向,尽力而为.2.2。2.目标追踪 (1)目标执行人应每月填写《目标管理卡》,作自我追踪、检讨. (2)目标执行人之直属主管应与执行人作面对面的沟通,并就目标执行状况作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