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推行制度1. 总则1
制定目的 为激发员工潜能,提升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规章
适用范围 公司课级以上干部之工作目标的建立、推行与追踪、考核,均适用本规章
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目标管理推行规定2
目标设定阶段2
1.目标推行期间 (1)本公司推行目标管理制度,以每年度为一期
(2)每年底 11 月—12 月为下年度目标设定时间
2.目标设定依据 (1)总目标之设定应以公司年度营业目标与预算为依据
(2)单位目标之设定应以总目标、上级指示、职掌任务为依据
3.目标设定之基本原则 (1)上下级目标应相互连贯,下级目标应以完成上级目标而设定
(2)目标设定应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3)目标之衡量基准应数量化,确属无法数量化的,应有文字清楚表达任务、标准
(4)目标设定应有时间性,即有起始及完成日期,并设定各阶段达成之标准
(5)目标设定要具有挑战性
(6)目标设定要具备可完成性
(7)应注明目标达成之配合条件
(8)目标设定应予书面化
4.目标设定步骤 (1)由总经理召集部门主管协商制定公司总目标
(2)由各部门主管召集本部门干部协商制定部门之目标,呈总经理核准
(3)各部门干部与所属部门人员协商制定本单位目标,呈部门主管标准
(4)填写《目标管理卡》
目标管理卡应包括下列内容: (A)目标项目及数值
(B)目标的重要性
(C)完成目标的工作计划
(D)工作条件或需其他部门配合事项
(5)完成目标的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A)执行目标之方法与步骤
(B)衡量目标达成之标准
(C)开始及完成时间
(D)负责人员与人力调配
(E)其他说明事项
如《目标管理卡》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