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促进安然公司的健康有序进展,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原则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开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 考核体系第三条:考核对象安全员、瓦检员、电工、机修工、防突队长、调度员、调度室主任、副矿级以上领导
第四条:考核类型根据目前公司四个矿的生产经营情况,分为建设矿井和生产矿井两类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3 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第五条:考核内容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三章 考核实施第六条:考核权责由公司负责对各矿副矿级以上领导进行考核
各矿对各参加绩效的安全员、瓦检员、电工、机修工、防突队长、调度员、调度室主任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程序1
各矿每月 1 日中午 12 时前上报上月的产量和进尺完成情况(建设及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表)和安全情况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