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一中维稳值班制度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领导带班,老师值班”制度
实施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
二、领导带班和老师值班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带班领导职责:1、带班领导要对老师值班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的情况记载
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带班领导要填写好值班记录的相关内容,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3、在学生上学、放学时,带班领导要与值班老师共同做好上学、放学的检查、疏散工作,维持纪律
4、带班领导要在学生放学后巡视各个楼教室、办公室及功能室,做到关灯、关门窗,室内无学生逗留
5、值班领导时间为当日 9:00 至第二天 9:00(24 小时)
6、如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则扣除维稳费 100 元
四、大门值班人员职责1、值班人员必须仔细履行值班职责,增强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性,按时到指定岗位进行值班
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未经当班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找人顶替
3、学生放学时,值班老师要到学校门口做好巡视以及维持秩序工作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事或有课需提前调整好,不得耽误值班
值班期间须在指定位置
5、值班老师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实行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6、值班人员值班时间 9:30-21:307、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超过 1 小时扣除维稳费 50 元、超过 3 小时扣除 100 元、超过 3 小时则按旷岗处理,扣除当月维稳费
8、如领导查岗值班人员不在岗的一次扣除 50 元
五、老师楼道值班要求: 1、值班时间:每节课下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