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纫机销售合同供 方:兄弟机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需 方:北京金珊瑚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2024 年 12 月 15 日 合同签订地址点:北京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诚信信用的原则下,基于平等互利、双方共赢的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供货产品(以下称货物)明细序号设备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双针车日本重机LH-3168台107500750002五线车日本重机MO-6716D台106000600003烫台日本重机NS-3522A台10100001000004分线机日本重机CH—20H台51200006000005电脑测线机淄博鑫源XYF-1台568000340000 总计(RMB)/1175000 元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按签约时国家现行行业标准。三、交(提)货方式: 送货上门 地点: 北京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 甲 方负责货物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 北 京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按国家行业标准,包装物不回收。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备品按说明书要求配备。七、结算方式及期限:1、银行汇款; 2、签约时付定金:10000 元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 整),交货之日付: 3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安装调试正常后结清余款 874000 元人民币(大写: 捌拾柒万肆仟元 )。八、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有质量问题收货之日起 30 天内包换,零配件 30 内包换(易损件、及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用不当除外)。九、乙方在出库单或承运单上签收即为供方交付,供方交付货物后,需方在支付完全合同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十、违约责任: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货款的 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一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十一、解除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若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再定,所达成的补充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兄弟机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单位盖章:开户行:北京银行上地支行帐号:01090946300120245079136日期: 2024 年 12 月 15 日乙方:北京金珊瑚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开户行:北京工商银行华茂中心支行帐号:0202434509020247113日期:2024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