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驾驶员奖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强化管理、严明纪律,更好地调动罐车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安全、高速、优质、低耗地完成砼运输任务,确保生产有序进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罐车驾驶员,由生产车队队长负责监督执行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一节 装料卸料第一条 罐车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安排,按当班先后次序装载混凝土,保证多工程施工砼供应连续性,满足客户施工需求
如因驾驶员不服从生产调度安排,导致客户不满或投诉的,对当事人处以 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二条 在罐车装料前,必须确保搅拌筒内无积水、无砼凝聚,否则因筒内积水影响到砼质量造成损失或客户投诉的,处以当事人 200元罚款
第三条 砼运输到达施工施工场地后,未经施工人员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往搅拌筒内加水、加料,同时在施工施工场地驾驶员不得参加加水操作,否则由此导致的客户投诉或纠纷由当事人负责,并处以 2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四条 浇筑混凝土时,驾驶员应积极配合施工场地人员进行作业,协助卸料,如施工场地有一次投诉,罚款驾驶员 20 元
第五条 驾驶员所带供货单无施工场地方签字的,由驾驶员负责补签,如补签不回者,造成的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第六条 罐车驾驶员在装料或卸料时应做到准确到位,如因操作不当导致偏斜或罐体反转撒落商砼的,视情节轻重和撒料多少处以相应处罚
第二节 行车安全第七条 驾驶员应准时上班,因事不能上班的,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履行请假手续
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视旷工处理,并处以 50 元/次的罚款
第八条 驾驶员因主观原因(如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按标志、标线、信号行驶者),造成罚款的,罚款自付;造成扣车,耽误生产,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四十;造成车辆损坏及人员伤亡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