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机构安全管理法律规范(一)安全管理通用法律规范项 目项目要求要求细则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职业介绍机构二、基础管理(一)管理机构1.组织机构(1)设立与本职业介绍机构情况相符的安全管理机构;(2)有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
2.安全管理人员(1)负责人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持**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2)安全管理人员须经消防专业知识培训,持证上岗;(3)聘任不少于 1 名专职或兼职安全主任;(4)职业介绍机构应明确安全主任的工作职责,安排安全主任专职负责本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员工入职管理(1)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档案管理,并与员工订立法律规范的劳动合同,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2)有有条件的机构应办理公共责任险(3)职业介绍机构应当从严格审查员工入职资料,防止虚假身份证及相关基本证明文件
(二)责任制1.岗位职责(1)明确职业介绍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2)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用 60x90CM 纸规格在员工主要出入处显著位置张贴上墙
2.安全责任书(1)根据组织架构层次,班组以上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2)责任书每年签订一次,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重新签订
三、现场管理(一)职业介绍机构安全文化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1)要张贴有相关联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2)张贴在本职业介绍机构的安全管理办公室、员工主要出入处等明显位置
2.安全宣传栏(1)设置在员工主要出入通道旁或休息室,宣传栏高度方便阅读;(2)宣传栏的内容应包括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设备设施安全知识、同行业事故案例、消防安全、违章操作等内容;(3)宣传栏内容应常常更换
3.安全生产宣传横幅(1)员工主要出入通道旁或休息室应至少悬挂一份安全宣传海报;(2)海报的内容应简练,具有安全警示作用
(二)消防安全1.消防合法手续(1)要取得合格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