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
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根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
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二、《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一)劳动者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该法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实行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判、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8)参加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
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二)对已经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病人,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根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职业病病人的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