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法律规范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健康安全,法律规范各种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涉及到的人员健康安全及财产安全的管理
1 办公室负责公司特别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管理工作,行政用车的调度及安全管理以及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
2 生技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机械作业安全和维修作业过程安全的控制
3 公司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4 各职能部门兼职安全环境员负责日常监测、检查,发现工作场所有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要求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且记录
1 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
1 特别工种作业人员a) 电工作业;b) 焊工;c) 漆工d) 机动车辆驾驶员;e) 根据特别工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综合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它作业人员
2 特种作业管理4
1 机动车驾驶员,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4
2 电工、电焊工持有效上岗资格证作业,严格执行所属岗位操作规程
3 涂漆工作业,应设置防护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防尘口罩等,4
4 叉吊车装卸搬运,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有专人指挥作业,对作业活动实施监控
5 公司专职安全员对特种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作业行为实施监督,处罚违章,并督促整改
3 劳动用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a) 工作仔细负责,遵章守纪
b)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c)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d) 上岗要求的业务理论考核及实际操作技术考核合格
e) 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本工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f) 员工应当享受到健康安全的劳动环境和条件
4 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a) 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具备条件的特别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