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织纳铁路工程指挥部一分部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有害职业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法律规范》(GB/T28001—200 7)等标准的规定并结合本分部实际情况编制而成,以达到控制职业健康风险、持续改进职业健康绩效、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目的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分部内与职业健康有关的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参加分部工程施工的协作单位),适用于分部的与职业健康有关的各项管理和作业活动;同时,本办法也适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用以评价分部满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审核法律规范的能力
第四条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1、员工因工死亡率、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 0
5‰、5‰以下;2、重大事故为零;3、每年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因工职业病发生率小于 0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与职责第一节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第五条 分部成立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是分部职业健康管理的决策机构
委员会主任由分部经理、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分部分管职业健康的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担任,成员由分部安质部、物资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计划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安质环保部门是职业健康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工程管理、财务、综合办公室等部门是职业健康管理的相关部门
第六条 分部所属各部室、架子队、工班应成立职业健康领导小组,负责本分部的职业健康事项的决策
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负责人主持,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负责人对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分管职业健康工作的副职受负责人委托具体分管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安质环保部长或环境/职业健康监察工程师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