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包神铁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职工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聘请的授课老师、参加培训中心集中组织的各类培训学员、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内容包括:授课老师工作标准及其奖罚学员的管理及其奖罚,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教学过程及效果管理,军训管理,教室管理等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为保证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特成立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人力资源部经理副组长:培训中心主任、副主任、人资部分管培训主管成 员:培训主管、相关人员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教学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及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与考核,考核内容与标准参照《教学管理日常检查抽查表》(详见附件 1)
第三章 日常培训管理第六条 老师管理(一)老师工作标准1
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老师应按相关要求组织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老师必须按课程表安排上课,不得迟到、早退;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因故不能授课或需要调整课程时,须与相关部门提前协商
上课前应熟练地掌握授课内容,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要按预定的内容授课,保证落实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不应随意变更进度、改变内容
上课时应做到仪表庄重、语言文明,课前不能饮酒;做好检查学员人数、维持课堂秩序等工作;负责监督和制止学员睡觉、随意走动、接听电话等不仔细听课行为
上课时应力求条理清楚、逻辑严密、重点突出,可采纳讲授课、互动教学、案例分析等各种形式充分调动学员的思维能力和学习积极性
要仔细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虚心听取学员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
如有需要应提供相应的复习资料,并附有标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