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合作协议书合作方: 易红亮 (以下简称甲方)合作方: 邹红伟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合作方式: 甲方全权负责施工管理,技术装备及资金优势于一体,组织综合实力强的施工班组,乙方负责工程业务开拓并发挥人脉资源等优势。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力合作,甲乙双方共同向发包方(本协议中发包方系重庆中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重庆8673稀土项目土石方工程。二、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重庆 8673 稀土项目土石方 工程 ( 依批文和施工主合同的工程名称为准 ) 。 2、工程地点:重庆境内(以签订的内部施工合同及、批文及图纸上的准确地址为准)。 3、工程内容:土石方爆、挖、装、运。(1)土石方工程量:以甲方签订的内部施工合同约定的方量为准。(2)工程单价:合同结算价格(税后) 25 元/m³.(3)运距:执行施工主合同运距。(4)深度:执行施工主合同深度.(5)土石方成分比例:执行施工主合同(以地勘报告为准)。4、工期:以施工主合同工期为准。5、工程保证金: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与发包方签订内部承包合同,领取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施工现场交桩交点后,即由甲方负责向发包方交工程保证金。6、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本工程预付款为: 1 ~ 2 %,由甲方领取后存入甲乙双方的共管账户。工程进度款按内部承包合同执行,结算资金存入甲乙双方的共管账户。7、主要材料的供应:本工程所需炸药、雷管、汽油、柴油等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在工程款中扣除。三、双方职责:乙方主要承担项目前期工作,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与发包方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合同生效后,乙方即履行完成义务和责任。甲方主要负责承担项目的施工等具体事项,履行合同的义务和责任。(一)乙方具体职责为1、负责项目的接洽、联系,协调促进作用,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促进与发包方承包合同(内部承包协议)的签订.2、负责项目的筹划、协助,提供必要的协作,直到甲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并生效。3、乙方除派员对发包方为双方开设的银行共管总账户的资金监控(乙方在账户上留印鉴)外,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及其管理的一切事务。4、乙方承担项目前期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作为与甲方合作的基本条件,甲方不在工程费用中列入乙方该前期费用成本,不再支付其费用。(二)甲方具体职责为:1、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