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薪酬制度管理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目的:为有效激励高层经营管理者,充分发挥总经理负责制的优势,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法律规范事业部高层干部的薪酬分配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分配总原则:薪资收入与个人及管理团队为企业制造的价值和贡献挂钩,体现“贡献越大,收入越高;关注过程,重视结果”的原则。第三条适用范围:小家电事业部管委会成员(事业部总经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二章干股股东的构成第四条干股股东名单由事业部总经理确定,并上报集团批准.干股股东原则上须是某一部门最高职级的主管人员或管委会成员.第五条干股股东对事业部总经理及事业部年度经营结果负责。第三章薪酬构成及来源第六条干股股东预期收入 = 年薪 + 干股分红;干股分红 = 年度利润值 × 个人干股股权比例。1、年薪标准参考《××集团及小家电事业部高层干部年薪标准》执行,每年年终(或有需要时)由事业部总经理根据业绩、综合表现及岗位调整予以重新确定薪资等级。2、季度浮动工资与事业部(或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分解指标(指季度分解指标)挂钩。(注:实行浮动工资与季度经营目标考核指标直接挂钩,每季度根据财务支持中心提供的事业部(或子公司)季度财务预算来确定季度目标责任书。季度目标责任书以年度经营指标为基础进行分解,由财务支持中心提供数据,总经办负责责任书的下达和核定季度浮动工资系数。)3、年终干股分红即事业部核心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根据各自持股比例获得对应的分红金额。年终干股分红总额的计提来源:由事业部总经理依据集团每年下达给本事业部的年度确保经营综合指标为基准,确定计提比例,该比例包含对中层及骨干管理技术人员的激励部份(本激励必须在完成事业部内部确保利润后分配,作为支持力争指标实现的激励)和事业部总经理对干股股东机动分配部份(干股股东持股比例的10%与干股股东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挂钩)。4、二 00 四年事业部高层干部与中层及骨干管理技术人员干股总的计提比例为:年度利润值的 % .5、当利润〈0 时,按持股比例参加负分红。参加负分红时,以风险金按持股比例进行扣减风险金和浮动工资,扣减上限值为风险金和浮动工资全额。6、由事业部总经理依据集团每年确定的年度确保经营综合指标为基准,以事业部内部确保经营指标为核算依据与每一位干股成员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干股协议书,确定每人的持股比例,该持股比例将作为年终分红的依据。7、事业部本部副总经理、管理支持中心和财务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