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应急预案 1 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丧失操纵能力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发出警报,召集应急,应立即实行滞航及就地抛锚(沿岸航行,水深适宜)等措施
2 在实行应急行动的同时迅速报告就近港口国主管机关或搜救中心3 在进出港、狭水道航行时,立即使用伴航拖轮协助操纵
条件允许可向就近港口机关申请加派拖轮予以协助,使船舶抵安全水域抛锚
4 船长和当值驾驶员应加强了望,以防本船失控后与他船发生紧迫局面,并按《国际信号规则》和《72 海上避碰规则》《91 内河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号型
5 船长应沉着指挥,当值驾驶员应使用 VHF 发布本船目前位置、动态,提醒来船注意,并做好各项记录
6 轮机长指挥轮机员迅速进行故障设备抢修工作
7 求得岸基支持,按公司相关处室或主管人员指示,实行进一步抢救和抢修措施
8 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导致的碰撞、触礁、搁浅、燃油泄漏等事故,按相应应急预案进行部署9 船舶发生丧失操纵能力时,按下列应急计划进行部署
主机失灵、电力中断应急计划 职务 负责部位 应急/应变职责 船长 驾驶台 总指挥,发布船舶操纵命令,指挥船舶操纵,负责对外及与船公司联系
项目负责人 机舱 副总指挥,协助船长组织、动员人员抢修故障设备及其他应急情况处理
值驾/二副 驾驶台 协助船长操纵船舶,守听 VHF,核测船位,做好记录
值班水手 驾驶台 按舵令正确操舵
驾助 驾驶台 协助了望,显示航行灯、信号灯,悬挂号型,传令,内部联络
大副 船首 指挥甲板人员工作,备锚、备缆,系带拖轮,待命
三副 驾驶台甲板 按船长指令准备消防器材,准备释放救生艇、筏
水手长 船首 备锚、备缆,或按船长、大副指令进行准备
轮机长 机舱 抢修现场的指挥
向船长报告故障,组织人力抢修,尽快排除故障
大管轮 机舱 现场抢修
二管轮 机舱 现场抢修,并负责发电机/应急发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