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目的为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正规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使各单位、部门的员工管理有章可循,科学界定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权限,特制定本总则
0 适用范围适用于艾普集团各中心、部门和各子、分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及营业厅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要求
0 管理程序与要求3
1 组织与组织机构管理3
1 集团各中心、部门和各子、分公司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变动权限归口集团管辖,凡有组织机构的变动(包括岗位、岗位编制的增减、岗位职责的变化,岗位级别的升降)、合并 、拆分的,必须在变动前填写《组织结构变动申请报告》,将变动前后组织结构,岗位设置、编制、说明书等情况上报集团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2 集团各子、分公司的各岗位的任职人员有岗位变动的,经申请上报经批准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告知所属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人力资源专员处知晓
2 人力资源规划管理集团各子、分公司须在每年元月 10 日前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上报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方案
具体要求详见《集团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制度》
3 员工招聘管理3
1 集团总部的员工招聘和总部内部人员的调动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
2 集团各子、分公司的员工招聘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的指导下,由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具体的招聘工作,其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的管理人员由集团负责招聘
3 集团各子、分公司每月在 28 日前将下月的员工招聘计划上报至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经审核通过,在下月组织实施,若招聘计划中的招聘岗位和人数超过或未定岗、定编的,必须重新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后,经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初审,子、分公司负责艾普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总则文件编号: [2024]第 号编 写 人: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负 责 人: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发文日期: 2024 年 元 月 18 日审 核: 集团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