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艺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为弘扬中国茶文化,甲乙双方同意合作方式共同经营中国茶艺生意,经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经营范围:中国茶艺二、经营方式:以合作方式共同经营三、合作期限:有限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四、经营场地:甲方经营的一楼西餐厅、二楼中餐厅五、营业时间:以甲方营业时间为准
六、利润分成:茶艺营业额之所得甲乙双方分成,按营业额甲方占 55%,乙方占 45%;名茶10 元/起
外卖的名茶与茶具按售价卖出进行分成,甲方占 55%,乙方占 45%,销售的品种价格由双方确定
七、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双方议定的一楼西餐厅(含厅房)及二楼中餐厅(含厅房),全部餐位以作双方经营茶类场地
2、经营场地之结账由甲方收银员负责收取
3、甲方享有经营监管权以及经营方式决定权
4、经营中甲方服务员应与乙方茶艺员互相配合,按甲方要求进行运作
5、甲方提供茶艺经营所需的水、电、气及开具发票的税费
八、乙方责任: 1、提供高素养的专业茶艺师(含健康证)约 3-4 人
2、义务协助甲方在经营场地为客人提供餐饮服务
3、提供茶艺运作所需的茶车、茶柜等茶具器皿
4、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所有名茶,用茶质量由甲方监督负责
5、承担茶艺师的服饰,并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
6、提供茶艺服务,并负责餐厅服务员茶艺基础培训7、乙方员工确保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以保甲方的整体形象8、乙方员工上下班按规定在员工出入口出入,并服从甲方保安员的监督9、乙方必须保持供应茶牌所需之名茶以及茶艺运作时所损耗的茶具用品
九、广告:经营场地的一切茶艺宣传广告费用由乙方负责
(若在酒店范围内张贴,一切有关之宣传广告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公关宣传:甲方负责跟进有关乙方营业性质的各项宣传推广十一、结算:1、乙方以月结方式收取经营分成所得并开具有效发票
2、乙方于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