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物业常规服务层级检查管理制度(试行)1
0 目的为加强荣盛进展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进展)所属各地荣盛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及各层级人员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各层级管理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物业服务项目的监督、指导职能,强化服务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持续提高物业服务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0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荣盛进展所辖各地荣盛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的物业常规服务检查工作
0 释义物业常规服务:本规定所称物业常规服务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服务,以及为实现这些服务标准而进行的客户档案管理、接报修、回访管理、入住管理、投诉管理等服务内容(不包括物业管理公司财务、人事、行政办公、物业前期介入、地产遗留问题以及开展的家政服务和法定的由维修基金列支的服务内容等)
1 荣盛进展所属的各地荣盛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主责部门,负责各地物业常规服务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2 荣盛进展物业管理部为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督导部门,负责各地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监督、检查、指导
3 荣盛进展所属各地产公司为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配合部门,负责配合物业管理部进行物业常规服务的监督、检查、指导
3 各地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本公司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主责人,负责本公司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4 各地物业管理公司下属各项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主责人,负责本单位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5 各地物业管理公司下属职能部室、项目单位所属各专业部门主管为本专业物业常规服务检查的主责人,负责本部门专项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对不合格项改进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6 各地物业管理公司下属职能部室、项目单位所属专业部门各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