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关注要点2024—06—15 09:30:59 来源: 建筑业营改增中心 作者:【 大 中 小 】添加收藏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虽然都是流转税的一种,但显著区别在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营改增带来的并不仅仅是税率的简单变化,还对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涉税管理、客户管理、合同管理、现金流管理等方面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企业应积极利用营改增这一契机,通过改善和优化自身的内部管理体系来最大程度地利用营改增所带来的机遇,降低潜在的风险。合同管理是各项经济业务的源头和法律依据,是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如:发票税率)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承担及税款交纳。 下面就营改增后企业合同管理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重点难点问题,加以整理分享~ 1 合同签订时应当审查对方的纳税资格,并在合同中完善当事人名称和相关信息 “营改增”之后,原来的服务提供方从营业税纳税人,可能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服务提供方的增值税作为进项可以被服务接受方用以抵扣。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评定报价的合理性,从而有利于节约成本、降低税负,达到合理控税,降本增效的目的。 合同双方名称的法律规范性要求要高于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体系。在原有的营业税体系下,虽然也有发票开具的法律规范性要求,但相对而言,增值税体系下对服务提供方开具发票将更为严格。在原有体系下并不需要特别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信息,但现在服务接受方需要把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主动提供给服务提供方,用于服务提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PS:涉及开票信息的猎取要素可参考历史文章:恁体贴的财务部,咋是别人家的! 2 合同中应当明确价格、增值税额及价外费用等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款包含在商品或价格之内,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格和税金是分离的,这一点与营业税完全不同。增值税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不仅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而且对企业收入和费用的影响是也很大的,假如不做特别约定,营业税一般由服务的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