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公司实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利管理规定,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升优秀员工稳定性及对公司的忠诚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薪酬规定 1
计薪种类公司有计时和计件两类工种:计时工种:公司管理及办公室人员、技术人员、车间管理人员计件工种:一线操作员工 2
薪酬构成与计算方式薪酬构成因部门及工种的不同而有差异,具体的构成及计算方式参照薪资部《各部门薪资标准方案》
总体来说,薪酬构成有两大类:(1) 计时制: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别津贴(2) 计件制:应发工资=计件工资+加班费+奖金(3) 代扣项目:个人应缴纳的的个人所得税、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公积金等其他按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可在工资中扣除的项目将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在员工应发工资中扣除
薪酬支付 员工的计薪期为上月的 1 日至月末止,每月 25 日为上月工资付薪日,如发薪日为假期或法假,则酌情提前 1 个工作日发放,员工的工资将如期转入其银行账户
薪资核对(1)考勤和产量核对 各部门计件员工产量查漏补缺需在每个月 2 日之前完成
每月 3 日之前考勤专员需要将上月员工个人考勤汇总打印给到各职能部门由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
如有异常情况可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到考勤专员,考勤专员重新核对考勤明细直至正确无误
薪资部门核算工资时,考勤和产量以电脑系统为准
(2)工资条核对工资条发薪日当天会发放到员工手中,如有异常情况可由员工向主管反应,主管与薪资部门重新核算,差异金额在次月工资中体现
薪酬调整 (1)试用期满的员工,经考核合格,符合转正条件者,应办理转正手续,重新确定薪资; (2)当个人因工作突出或欠佳时,由其部门领导提出薪资调整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