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 酬 福 利 管 理 规 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学习国际先进做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目的是为了法律规范企业管理,明确员工级别,建立激励机制,推行企业现代化管理机制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华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执行年薪+ 福利+ 年终效益奖金制度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决定适用公司内(含子公司)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正式员工
第四条 管理权限: 公司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副)的任免、考核; 总经理对总经理助理级以下、部门副职(技术工程师、会计师)以上人员任免、考核;副总经理对主管及以下人员任免、考核
第五条 强化考核: 公司(含子公司)所有员工的职别、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级别确定、职位升降及年终效益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公司对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下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由公司行政主管领导牵头,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 考核结果由公司行政部门专人负责存档备案, 严格保密
考核应避开平均主义,公司总经理(副)将对考核状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二章 管理级别及薪酬标准第六条 行政管理级别: 行政管理级别设定为: 董事长(副) 、总经理(副)、董事长助理( 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技术工程师、会计师)、主管和职员、后勤服务人员
第七条 薪酬量化标准:(见附件一) 第三章 操作办法第八条 定岗定编: 公司岗位编制根据实际需要设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级别确定: 根据管理权限,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副)、工程技术人员由总经理确定,主管和普通员工由分管副总经理确定
定级应避开平均主义,原则上同一级别均要从行政管理级别的最低档定起
在确定级别时应首先对员工的操行、能力、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得出考评结果后参照员工的本企业工龄、学历、职称等因素,由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决定该员工的最终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