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A 集团公司与bbbbb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融资项目之财 务 顾 问 协 议2024 年 11 月 25 日本《财务顾问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上海宝山区签署:甲方:中国冶金集团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住址:乙方:bbbbb 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 鉴于:1
甲方现有融资需求,特委托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负责为甲方的应收账款融资 项目向单一或组合型投资人寻求融资并全权安排融资事宜(以下简称“项目融资")
乙方为一家专业投资管理公司,具有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的应收账款融资项目提供融资财务顾问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为其安排项目融资事宜,乙方将为甲方设立专项财宝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投资方"),专项财宝管理计划管理公司拟发起设立专项基金(简称“基金”),对甲方进行投融资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融资财务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应收账款融资项目财务顾问,具体委托事项如下:1
1 真实、完整地向甲方介绍投资方(包括基金或其他经过甲方确认的替代方),为甲方设计具体项目融资方案; 1
2 对前期财务审计、评估、可行性方案提供咨询服务,协助甲方整理并向投资方提供有关资料,推举并协调相关第三方开展工作;1
3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1
4 根据甲方项目具体情况,制订谈判方案,陪同甲方与投资方进行谈判协助甲方回答投资方的问题
5 安排和协助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融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以下统称“投资协议”)
第二条 委托期限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项目融资机会的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