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车 订 购 安 装 合 同 书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 合 同 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制造、安装、检验桥式起重机,并同乙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及工期1、甲方订购:(1)5t 葫芦双梁肆台 地操 (2)3t 悬挂双梁贰台 地操 大车为软启动, 牌双速电动葫芦2、工期:2024 年 8 月 日开工 2024 年 8 月 日交付使用
二、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如下表 单位:元项目5t/18—4 台3t/18-2 台备注主机制造安装、验收轨道及附件安全滑线及附件税金(17%增值税)合 计工程总造价为: 元整(¥ )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即生效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3 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为预付款
2、本设备的验收在甲方厂内进行,在质监局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
3、余额即合同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投运后的 12 个月付清
四、运输及保险1、乙方办理设备运输及保险事宜,并将设备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设备运输、设备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制造安装1、行车设备到达甲方后,乙方负责验收并进行安装,调试工作
2、甲方配合乙方安装、调试的必备条件及试验所需配重材料等
3、本行车设备到达甲方车间,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在现场负责对甲方进行技术培训及操作法律规范培训
4、行车主要设施必按国家统一技术法律规范制造
便于今后部件的检修、保养、更换
5、乙方负责设备运输、安装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1)行车设备由乙方制造完成后,运到甲方指定场地安装,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设备及人身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在行车设备的安装、验收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人身、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在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的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