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实施绩效工资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律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举措。根据区府《关于印发万州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街道事业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及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机关活力,提高工作质量。二、分配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合作和主人翁精神;2、打破平均主义,按岗位层次、个人实绩贡献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待遇;3、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群众满意度”四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考核的依据.三、绩效考核对象及执行时间本方案适用于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站所。从 2024 年 1月 1 日起实施。四、考核实施部门和周期街道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街道各领导、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干部职工工作业绩等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五、绩效工资构成与发放(一)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占 6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 40%)两部分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方经济进展水平(占20%)、物价水平(占 20%)、岗位职责(占 30%)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30%)四方面因素。体现地方经济进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部分按月发放;体现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与奖励性效工资,根据各事业站所制定的考核细则同步考核同步发放。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绩效工资水平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暂保持在 1。2 倍,作为单位负责人绩效工资预算金额标准。各事业单位职工考核按 15%比例确定优秀职工人数,在年终按上级有关规定奖励。(二)工资发放每月工资发放分两次发放。1、固定发放部分: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地方经济进展水平(占 20%)和物价水平的部分按月发放(占 20%)部分,在当月上旬发放。2、考核后发放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占 30%)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30%)部分,各事业单位职工由事业单位上报考核结果和兑现金额清单,由财政所在次月上旬发放。各事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