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庭装饰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工程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工程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以及家电家具、窗帘代购全房装修工程. 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装修工程价款 装修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内含 1)装饰工程价款(金额大写):2)成品代购价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后续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6. 附:三年质量保障,只要无人为破坏一律给予无偿维护。7. 附:隐蔽工程保质十年,只要无人为破坏.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工程启动款: 元;木工进场支付: 元,剩余: 元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甲方须在开工之前在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完所有手续以及开通入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