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合股(以下简称“投资方”)开办一家装修设计公司,全名为 装饰有限公司,全面实施各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各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守信. 一、 出资的数额:甲方出资四万元整、占公司股份 40%、出资的形式 现金、出资的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乙方出资三万元整、占公司股份 30%、出资的形式 现金、出资的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丙方出资三万元整、占公司股份 30%、出资的形式 现金、出资的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 二、 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经双方约定,甲方占有公司股份 40 %;乙方占有公司股份 30 %;丙方占有公司股份 30 %;各投资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公司若产生利润后,各投资实际利润的百分之四十进行年终分红,其余部分(百分之六十)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各投资方同意,并由各股东同时进行。三、 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退出意向,则合同期自动延续。 2、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各投资方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份 60%退出.非经各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 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 合伙期届满;②全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加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