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规章制度一、计量器具采购、验收入库和领用管理制度:1. 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自身服务业务相适应的计量器具。2. 合理配备计量器具,所需计量器具事先作出申请计划,按使用要求合理选型。3. 配备的计量器具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产品合格证;配备的进口计量器具属于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管理范围的,应当具有《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4. 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应履行严格的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不得验收入库。5. 验收合格后要进行登记、编号、造册立卡。 6. 新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定.7. 妥善保存好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8. 计量器具更换使用单位,应由院长批准,并及时更改有关记录,否则不予使用。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1. 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及时报计量管理办公室备案并申请周期检定。2. 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3. 根据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编制检定计划,及时组织安排受检,受检率确保 100%。4. 计量器具必须由国家规定的有权部门进行检定或维修.5. 在用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应附上合格标志继续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应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维修后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6. 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前 30 日要重新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三、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1. 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流动性的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 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3.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国家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其它计量器具;不得擅自改动、拆装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4. 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5. 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常常保持清洁,小心轻放。6. 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拆修,应及时报计量人员安排检修,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7. 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个人,不用时应保持清洁洁净。8. 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接受周期检定和抽检以保证其完好合格。 9. 切勿将计量器具暴晒于日光中或置于尘埃污垢、潮湿之中。四、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1. 对性能不稳定、示值不准确、故障率高、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