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主人管理制度 为加强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水平,特建立设备主人制度,对设备进行分工维护、保养,管理落实到人。一 、设备主人的职责: 1.设备主人应熟悉站管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检修周期,试验标准、设备缺陷和存在问题。 2.设备主人要组织加强对所管辖设备的巡回检查;组织对所管辖设备日常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掌握的情况能积极提出缺陷处理意见、运行中注意事项和改进措施。 4。 设备主人应每月至少对站管辖的设备详细检查一次,发现缺陷或异常记入设备专档,并通知当值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内,及时联系检修班对设备进行消缺,确保设备可靠运行。 5.监督设备修试周期,提出设备定级意见。6。 设备主人应确保所管辖设备正常运行和运行分析。7。设备主人应每月一次查对缺陷记录、修试、维护记录,整理设备专档记录,保持正确完整。二 、日常管理:1.站部明确一位专人负责设备主人制管理工作。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设备主人制的管理工作.2.各班组必须根据本班组承担的检修维护职责,明确所辖设备的主人,做到每台设备都有责任主人,并报站部审核,站领导批准。3.设备或设备主人新增、异动后半个月内班组将异动情况报站部审批,站部审批后报送总部生技部备案.4。原则上设备主人必须参加所管辖设备的巡视和检修工作。5。设备出现严重及以上缺陷或异常,发现人员在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的同时告知设备主人。对于一般缺陷,设备主人必须跟踪处理情况,督促责任班组或人员制定检修或消缺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处置,确保设备健康运行。6.对异常状态设备和家族性缺陷设备、接近或达到寿命周期的设备,应密切关注运行状况,加强运行监视,及时进行预警。对第二年达到最长试验周期的设备和初步评价需要检修的设备,及时进行提醒和预告。 7。站部要与所辖设备挂钩,与设备主人一起负责监督设备检修,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8.站部定期检查设备主人职责履行情况,重点检查设备台帐建立、图纸更新、检修及缺陷处理等工作。三、设备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