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公司设备设施拆除、报废工作的管理,保证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避开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设备、管线的拆除和报废工作
三、职责(1)综合办公室职责:① 安全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② 综合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③ 所在部门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④ 特种设备及压力管线的拆除和报废必须向特检所及市场监管局申报审批后,方可拆除及报废注销
(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的职责:①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② 全部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风险拟定事故救援预案,与相关部门讨论拆除方案;③ 对装置中的设备和管线进行转料、排压、清洗;④ 通知综合办公室进行检验,相关部门到现场办理《生产装置(设备)拆除作业证》;⑤ 制定拆除方案,全程监控、实施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生产设施拆除施工部门(公司)的职责根据制定拆除方案,施工部门(公司)的现场负责人与生产装置(设备)使用部门进行施工现场交底,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实施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4)生产技术人员职责① 审查需拆除生产设施部门提出拆除的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申请;② 对风险评估,拟定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讨论制定拆除方案,控制拆除进度
(5)动力维修部的职责① 对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的风险评估和拟定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讨论制定拆除方案;② 现场办理《生产装置(设备)拆除作业证》,全程监控施工现场执行拆除方案情况;③ 审查拆除生产装置(设备)的明细表盒设备状况表,掌握拆除装置(设备)的完好状况,确定拆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