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咨询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 址:电 话:乙 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 公司 及 项目的企业运营及相关 广告推广(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 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定义 1
1 本合同中(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 7 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 咨询服务”指附件二(详见附件 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2、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文件效力 假如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 7 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
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5
1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5
2甲方依照附件一(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