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2024 年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一、学院全称: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二、招生代码:国标代码 12657,湖南省代码 4735三、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 2 号四、办学层次与类型: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独立学院
五、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成立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制定学院招生录用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录用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成立芙蓉学院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芙蓉学院招生就业部为芙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六、招生计划与专业:2024 年,我院共设有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日语、思想政治教育、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机械电子工程、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等 24 个招生专业,面对全国 22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学历学位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芙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八、录用规则: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择优录用
高考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独立学院批次录用分数线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各专业录用不限定男女人数比例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